“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7年6月5日8:00-17:30(正常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管理辦公室(潁上縣政府五樓,聯系電話:0558-4410709)申報加分事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書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
六、資格復審
進行專業測試的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的招聘計劃數,按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不進行專業測試的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的招聘計劃數,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統考筆試成績相同,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再相同,進行加試)。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市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復審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書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或進入體檢和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專業測試工作由潁上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組織實施,專業測試有關事項屆時另行公告。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潁上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其中,
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統考筆試成績÷1.5×0.6+專業測試成績×0.4)。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則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不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最終成績以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確定(計算公式:統考筆試成績÷1.5)。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及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聘用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潁上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為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統考考務、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潁上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查閱。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
0558-4410709(縣人社局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管理辦公室)
0558-4430010(縣委組織部黨政干部股)
監督舉報電話:
0558-4412971(縣人社局辦公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潁上縣委組織部
潁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