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肥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定,現將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其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7月2日至3日(9:00—17: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肥東縣第二中學1號教學樓一樓(肥東縣店埠鎮龍泉路。市內乘37、38、39、40路公交車至店埠鎮下)。
三、須知事項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攜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屆畢業生高校還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在職在編教師必須提供縣區級以上教育、人事部門同意參加報考的介紹信)。
2、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凡在7月3日17:00前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3、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
四、面試地點、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肥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肥 東 縣 教 育 體 育 局
肥 東 縣 監 察 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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