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坪山新區文體教育局按規定向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含承諾教師資格證事項)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相應的試用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內,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坪山新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關資歷、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1月3日。
(三)應屆畢業生2017年7月31日前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到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由文體教育局安排到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詢網址:
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坪山新區政府在線:http://www.psxq.gov.cn;
東北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網:http://www.dsjyw.net;
(八)聯系電話
深圳市坪山新區文體教育局:(0755)84622637;
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0755)28398949。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文體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東北考點)-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赴外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考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東北師范大學考點).xls
附件2: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赴外公開招考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doc
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
深圳市坪山新區文體教育局
201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