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單位和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擬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并列均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60分為合格線,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累加后平均為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1.報考教師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評、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綜合表現、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等項目。
測評內容:
(1)初、高中教師以初、高中現行教材為準,按所報學科對應課題隨機抽簽進行講課。備課1小時,講課15分鐘。
(2)小學教師以小學高段教材為準,按所報學科對應課題隨機抽簽進行講課。備課1小時,講課15分鐘。
(3)幼兒教師以幼兒園課程目標為準,隨機抽取一個課題進行講課。備課1小時,講課15分鐘。
2.報考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崗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現場評分的辦法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自我情緒調控能力、人際交往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崗位匹配性及個體特征等。